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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0:29点击:

     

    苏教社政〔20129

     

    各高等学校:

     

      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状况和文明素质。高等学校是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先进文化、促进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阵地,是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主力军。长期以来,我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各项重要部署,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要求,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建设了一支在国内位于前列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及教学科研骨干队伍,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产出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提升了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提高了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扩大了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内外影响,为江苏教育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1]3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和教育部制定下发的关于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建设社科强省的重要战略,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就深入推进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20122020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坚持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学术前沿,强化理论创新,理论联系实际,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鼓励自由探索,提倡健康的学术批评。

     

      (三)到2020年,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形成比较完善、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培养建设一支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培养输送一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影响的研究基地和服务平台;产出一批能代表江苏水平、具有历史传承意义和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为促进形成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建设教育强省、文化强省和社科强省,推动江苏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科体系建设计划

     

      坚持完善体系与优化结构相结合,重点建设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提升品质与优质服务相结合,遵循规律与彰显特色相结合,建设和完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到2020年,努力形成居于学科前沿、结构布局优化、具有江苏特色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整体实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若干优势重点学科和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

     

      加强学科体系统筹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不断优化学科生态环境。加大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引导和培育,积极推进学科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改革和交流开放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建设效应。进一步提升文学、历史、哲学等基础学科建设水平,使之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法律、教育、艺术等应用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紧密结合、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的学科群。到2020年,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和学科群。

     

      (二)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战略。全面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深入了解中国国情、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理论功底扎实、学风端正务实、年富力强、开拓创新、善于诠释和解决重大学术问题与实际问题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通过“江苏特聘教授”计划等,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一批在国内引领学术潮流、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发展潜力和本领域影响力的优秀学术骨干。每两年遴选建设10个左右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

     

      实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育人功能,着力培养一大批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积极参与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力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做出贡献,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强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建设,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全面提高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开办哲学社会科学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等,积极探索哲学社会科学杰出人才和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加快培养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各类哲学社会科学卓越人才。通过设立文科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社会实践专题等方式,积极鼓励和组织大学生开展和参与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学术交流、社会实践、资政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夯实理论基础,了解学术前沿,深入社会实际,强化社会责任,培养良好学风,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实施科研创新提升计划

     

      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把握我国发展新阶段特征,着眼于跟踪学术前沿和重大理论问题与重大实际问题,着力于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和公益性研究,着眼于产出具有重要影响和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着力于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着力于成果的转化应用,实施科研创新提升计划,着力打造江苏学派、江苏风格,努力产出一批具有鲜明江苏特色、重要国内外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

     

      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研究。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研究,重点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重点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重点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研究和党的建设研究,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努力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的江苏品牌。

     

      加强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江苏高校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积极承担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和省重大研究项目。设立“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瞄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开展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重要文献资料研究整理。加大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和引导。大力推进科研方法与科研手段创新,不断提升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水平和学术创新水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突破性的重要概念和理论,产出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

     

      深化重大实际问题研究。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中,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及其在江苏的伟大实践,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的重大需求和实际,大力开展应用对策研究,进行实践经验总结和基于实践的理论创造,开展跨学科、持续性的跟踪研究,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规律、新模式、新机制,努力产出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较强说服力和社会影响力、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应用研究成果,有效指导和引领改革发展实践。

     

      (四)实施资政惠民服务计划

     

      积极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紧密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现实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发展报告或政策建议,建立资政服务专家库,组织高层论坛与专题研讨会,编印“江苏高校建言献策”简报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意,汇聚专家智慧,提供决策建议,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优势与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开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源,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组织高校开设“高校名师大讲堂”、“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哲学社会科学走进百姓大众”、“理论面对面”、“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普及项目”评选、组织编写社科普及读物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传播科学理论,解读政策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众人文素质和国民文明程度,净化社会环境,引领社会风尚。

     

      (五)实施文化传承创新计划

     

      切实加强大学文化建设。注重挖掘、凝炼大学文化的历史积淀、创新品格和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文化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大学文化的育人作用,大力提升大学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坚持秉承优良传统,体现时代特征,培育大学精神,铸造大学之魂,着力提升大学的文化内涵与文化自觉,增强大学的文化自信与文化特质。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以创新、创业、创优为主要内容,以校歌、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等为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高校的文化品位、教师的文化素养和学生的文化素质。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博物馆、各类媒体、各类社团组织等在大学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重视加强学科专业文化建设、文化载体建设和文化制度建设,把大学文化建设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个方面,真正以大学文化引领有文化底蕴、有精神灵魂、有个性特色的办学实践。深入开展大学文化建设专题研究,广泛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大学文化建设活动,努力培育和产出高水平、高质量、高影响力的大学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积极主动地为提升国家和地方文化软实力服务。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的作用。以研究与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化成果,弘扬时代主旋律,助推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国家与江苏的文化软实力为主要任务,依托高校学科、人才和智力优势,加强高校与政府、行业产业和企事业单位的战略合作,加快培养高层次文化领军人才和高素质文化创意、经营、管理、技能人才。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产业大学科技园区,鼓励高校师生到文化产业大学科技园区自主创业,积极发挥高校在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智力支撑和高端引领作用。

     

      以金陵文化、吴越文化、楚汉文化、淮扬文化等为重点,加强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地方文化研究、发掘与弘扬,组织一批研究人员,建设一批研究基地,设立一批品牌讲坛,产出一批精品成果。以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咨询、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动漫等江苏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领域为重点,设置调整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一批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建立一批文科类研究生工作站,孵化培育一批文化企业。大力提高大学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准。

     

      (六)实施国际话语影响力提升计划

     

      充分发挥高校在世界文化交流融合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坚持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为主线,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坚持以我为主、积极稳妥的原则,有选择、有步骤、有层次地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力度,增强我省高校国际学术对话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服务国家重要国际战略的能力和服务我省对外开放的能力。

     

      加快培养国家和我省急需的国际化人才。调整优化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结构、课程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大学生的国际认知和国际理解水平,强化培养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国际素养和国际交往能力。提高我省公派留学项目的文科学生比例,加大文科研究生参加国际学习和学术交流的资助力度。开展全英文人才培养、中外联合培养和中外暑期学校等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或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深度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展国际学术交流。鼓励高校探索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鼓励高校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组织、国际科学计划,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学术组织有关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大选派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深造和合作研究的力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规范化管理。

     

      加大学术精品海外推广力度。以项目为导向,鼓励江苏高校学术精品、优秀学术成果的翻译、国际发表、海外出版和推介。按照有关规定,鼓励支持高校出版机构设立海外出版发行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办英文版,支持特色优势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创办外文专业期刊,支持和建设若干有影响力的外文学术网站,加强对外表达和传播,提升国际话语影响力。

     

      切实加强国际问题研究。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着力培养建设一支国际问题研究专家队伍,着力打造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国际问题研究“智库”。有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球问题、区域问题和国别问题研究,不断推出有份量、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努力增强国际对话底气,掌握国际话语主动权,为推动国际社会对我国基本国情、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展现我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形象,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实力,有效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国际化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七)实施创新平台与智库建设计划

     

      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与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要求,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一批跨学科、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的高校文科实验室,到2020年,力争江苏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水平位于全国前列。

     

      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协同创新中心与校外研究基地建设。坚持以“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为原则,整合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资源,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与地区、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紧密合作,围绕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开展协同研究。到2020年,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文科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校外研究基地、实验实践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

     

      加强各类高水平智库建设。面向国家和我省重要战略需要,建立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咨政服务专家库。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智库,建设一批国际问题研究中心。

     

      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条件支撑体系建设。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特点和需要,大力加强图书文献与网络资源建设,大力加强社会调查、统计分析、专题资料、实证案例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大力加强出版机构、期刊、网站等学术载体和设施建设,大力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成果发布、资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学术期刊专业化和数字化发展,提高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具有显著影响力专题数据库、学术名刊、名栏和网站。

     

      三、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

     

      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四个同样重要”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把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放在全局性地位,作出战略性部署,落实创新性举措,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统筹规划与协调发展。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传播、宣传、讲授有纪律,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的管理。认真研究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调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组织、专家组织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改进领导和管理方式,正确处理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关系,认真研究和解决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实际问题,大力营造有利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深化教育教学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改革,坚持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培养与社会培养紧密结合,推动优秀科研成果及时向教育教学转化。深化科研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学术创新导向与服务重大需求导向相结合、团队合作与个人自由探索相结合、开放协同与彰显特色相结合、激发活力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深化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坚持质量第一、学术原创、实际应用、实质性贡献的评价导向与标准,实施分类评价、团队评价、多元多方评价的制度,实施个人代表作、学科标志性成果、高校精品力作考核制度,切实改变简单以数量为评价标准的考核办法。完善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表彰活动。

     

      (三)加大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经费投入

     

      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投入。高校要统筹经费安排,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省财政设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和优秀成果奖励等。制定《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加强学术自律与学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部署,完善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要引导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牢记社会责任,担当学术使命,弘扬优良学风,加强学术自律,规范学术操行,在学术研究中自觉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学风,自觉抵制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使我省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建设者、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主体践行者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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