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老师:
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已经立项。为表述更加准确,其中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就签订项目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项目负责人须依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社会科学处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0月24日前报送《项目任务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项目批准号-负责人-所在部门”)发送邮箱。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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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俊兵 秦岭
联系电话:0516-83262585
联系地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4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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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4、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