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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 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4:55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全市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行动起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充分发挥全市社科理论界在研究阐释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资格

    申报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业绩和成果,原则上应以副高职称以上为主体,兼顾中级职称申报群体。课题组负责人要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成果要求

    (一)紧扣主题,立足学科前沿,聚焦现实问题,展示最新成果。

    (二)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每项成果6000字左右为宜

    (三)必须运用最新数据和最新情况,注重原创性、针对性、操作性、启发性。本人对所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直接负责,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重复申报、提供虚假信息等科研失范行为。市社科联有权对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课题负责人拥有其研究成果的署名权。凡不着边际、抄袭剽窃、拼凑整合、旧文翻新、一稿多用的,概不予结项。


    四、申报程序

    选题报送:确定选题后填写《“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统计表》,并于1121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结项时间:20221230。课题一经申报,即启动研究工作,结项成果纸质稿、电子稿各1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评审:专项课题成果由市社科联组织审定,对结项成果进行质量评估和把关验收,确定结项名单,立项通知书随结项证书一同发放,并纳入徐州市2023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统一管理。

    注:本专项同时作为校级“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与市社科联同步进行评审、立项、结项。




    为方便人文社科研究工作开展,烦请有关老师加入“徐医人文社科交流群”,谢谢!群号:488406473


    联系人:秦岭

    联系电话:0516-83262585

    联系地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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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统计表

    2.“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结题成果格式


    附件1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统计表

    单位:                                                                

    序号

    申报人

    课题组成员






    ×××  ×  ×  ×××






    ×××  ×  ×  ×××

















































    备注:课题组成员每行3人,一行填写不下另起一行,姓名之间空两格,不用号,两个字的名字空两格,确保上下左右对齐。


    附件2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

    结题成果格式


    一、首页顶格注明: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

    二、题目: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三、题目下注明:单位、姓名1人(楷体四号),其他课题组成员放文末(未注明,则视为无课题组成员);

    四、正文:仿宋四号,单倍行距;

    五、标题序号及字体:一标黑体,其它标题皆用楷体;

    六、序号统一用:一、(一)、1、(1);

           七、可不列参考文献及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