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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7:59点击:

    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将开展2026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除思政重大项目设置选题指南外(详见附件1),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详见附件2)。

    二、申报资格

    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一)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1年。

    四)每人限报1项,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重大项目成员(不含负责人)≤5人;一般项目成员(不含负责人)≤3人。每人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成员须实际参与研究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大项目

    1.我校重大项目限报4项

    2.除上述限额外,思政重大项目限报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3.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申报总数的50%。

    (二)一般项目

    1.我校一般项目限报6项

    2.除上述限额外,思政专项限报4

    3.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思政专项总数的50%。

    四、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夹于申请书中间)纸质版各5份;

    2.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以“所在部门+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3.《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一般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夹于申请书中间)纸质版各1份。

    2.《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以“所在部门+一般项目/思政项目+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3.《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2026528日前由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申报一览表》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行政楼418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zhmusk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不同类别项目的定位

    重大项目应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应聚焦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研究,产出能够有效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思政课程质量提升等的高质量成果,为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突出研究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实效性。

    (二)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对结项研究成果的要求

    重大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著作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且取得实际成效。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结项研究成果除上述类别外,还包括第一完成人为项目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获奖的优秀原创网络作品和思政课程教改革相关的实践教学方案、课程建设资源(相关成果在省内至少3所高校应用推广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等,以及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纳推广的其他类型成果。

    (三)《论证活页》填写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出现负责人信息、团队信息和学校背景等其他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填5项,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超出限额的一律无效。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四)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五)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且研究内容必须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否则均不予认定;标注省教育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同一成果,只认定为第一标注项目的成果。

    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3)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提醒》(见附件9)

    联系人:郑鸣飞

    联系电话:83262034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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